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药品安全消费警示

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用药安全,规避消费误区,正确选择和科学使用药品,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安全消费警示:

1.正规渠道购药

线下购药,请到持有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购买。线上要选择具备网络销售药品资质的正规平台,并查看商家详情,避免个人交易。

2.认准国药准字

购买药品应当认准“国药准字”的药品批准文号,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,不要将食品、保健品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,药品注册信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进行查询。

3.索取保管凭证

购药时一定要索取机打的销售凭证或网络购药凭证并妥善保管,留存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证据,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。

4.投诉举报维权

消费者在购药及用药过程中如遇回流或非法渠道药品、过期药品等相关质量问题或纠纷,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,拨打12315投诉举报维权。按照《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规定,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,推动社会共治。

5.安全使用药品

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。使用药品前,应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,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等内容,并按医嘱或说明书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药品。(供稿: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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